直接殺傷型激光武器通常分為低能與高能兩類。按照美國國防部的定義,平均功率輸出不小于20000瓦或每個脈沖的能量不小于30000焦的稱為高能激光武器,而功率和能量在此界限以下的則屬于低能激光武器。但也有不少作者認為,激光武器的分類與其攻擊的目標有關,低能激光武器的目標是各種武器系統(tǒng)上的傳感器、敵方指戰(zhàn)員的眼睛等對激光極為敏感的器件和部位;高能激光武器則以對方的大型武器裝備,例如導彈、飛機、直升機、坦克和艦船等為目標,目的是摧毀這些裝備本身而不是僅僅破壞上面的傳感器。這里將介紹前一種,而將后一類留待下面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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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$Y |y DaFv 激光武器用于攻擊光電傳感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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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_3 傳感器,顧名思義,是對某些事物特別敏感的裝置。不同種類的傳感器幾乎可以探測任何信息。特別是,光電傳感器可以探測可見光、紅外輻射、微波、無線電信號等等。
/#Lm)-%G 8T"8C 隨著電光技術的迅速發(fā)展,形形色色的光電傳感器在各種軍事裝備和武器系統(tǒng)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。無論是激光測距機,還是激光雷達,或者是各種激光制導系統(tǒng),都離不開一定類型的傳感器。光電傳感器猶如這些武器火控系統(tǒng)的“眼睛”,離開它們,測距機和雷達就“看”不到由目標反射回來的激光,從而無法對目標的距離和其他運動參數(shù)進行測量,而激光制導導彈或炸彈也就無法跟蹤和準確地打擊這些目標。另一方面,如果沒有激光信號供傳感器探測,光電傳感器就會失去“感覺”的對象,更無從“傳遞感覺”?梢,光電傳感器的正常工作離不開激光,是激光使武器的火控系統(tǒng)“心明眼亮”。
['_W< vT;~\,M 但是,激光也可以做與此相反的事,即將傳感器“致盲”,從而使武器的火控系統(tǒng)無法正常工作。因此,傳感器就像人眼一樣成為低能激光武器的攻擊目標。如果注意到,將一枚正在追蹤目標的導彈致盲,一般來說要比把一個普通士兵致盲具有更高的“效益”,那么,光電傳感器很可能是低能激光武器最主要的攻擊目標。更何況,激光武器使人眼致盲,會遭到人類社會的譴責乃至被禁止使用,而攻擊傳感器的激光武器則不會受到任何非難。
\}:;kO4f V2o1~R~ 從“ 魚”到“騎馬侍從”
c+N\uG4 Q=?YY-*$ 80年代早期,美國陸軍開始了一項發(fā)展計劃,旨在研制一種戰(zhàn)場激光武器,官方稱之為“近戰(zhàn)戰(zhàn)場激光攻擊武器”(C- CLAW)。其當時的目標是摧毀華沙條約組織武裝力量坦克和飛機上火控系統(tǒng)的傳感器。C-CLAW最初的樣機稱為“跑路者”,它的主要部件是兩臺激光器的組合,既可以用一臺激光器在遠紅外工作,也可以通過另一臺激光器在近紅外或綠光譜區(qū)工作。這無疑使傳感器防范起來十分困難。
Gq =i-I ftRzgW); 雖然“跑路者”是設計用于破壞傳感器的,但正如新聞界所報導的,它“還能破壞敵方軍隊士兵的眼睛”。美國當時的陸軍總參謀長崴克汗(Wickhan)在國會聽證會的證詞中則堅持認為:“戰(zhàn)爭是要致人死命的,即使C-CLAW致盲了士兵,但還沒有致他們于死命。”言下之意是,沒有必要過多指責。
z+{Q(8'b] 60X))MyN 盡管如此,這項研制費用高達2.12億美元的計劃還是于1983年被撤消,其原因當然不是有人非難系統(tǒng)會致盲人眼,而是因為一方面預算過高,另一方面是系統(tǒng)的實際重量已增加到1360千克,遠遠超過最初所允許的408千克。與此同時,陸軍當時轉而開始研究一種被稱為“ 魚”(Stingway)的,據(jù)認為是“前景更加美好的系統(tǒng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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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)= / TAza9a 陸軍當時未提供有關“ 魚”激光武器的詳細情況。事實上,在國防部的陸軍司令部官員以及作為主承包商的馬丁·馬麗埃塔公司和“ 魚”激光系統(tǒng)研制者的美國通用電氣公司都拒絕評論這種武器。通用電氣公司的一位發(fā)言人說:“這是一項高度機密的計劃,即使我們自己也不予議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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