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色列計劃建造“激光墻” 應對導彈和無人機威脅近日,以色列總理納夫塔利·貝內特在該國知名智庫國家安全研究所組織的會議上宣布,以色列計劃建造“激光墻”,以應對導彈、火箭彈及無人機等威脅。貝內特表示,該系統(tǒng)計劃于2023年投入使用。 三種發(fā)射平臺互補 所謂“激光墻”,是指在空中威脅較集中的地帶,部署大量激光發(fā)射裝置,使其發(fā)射的激光達到一定密度,進而形成一道保護墻。 數十年來,以色列一直致力于研究激光防空技術。早在20世紀90年代,以色列就著手研發(fā)“鸚鵡螺”激光武器系統(tǒng),但該項目由于技術原因被迫取消。此后,以色列沒有放棄對該領域的研究,并在自主研發(fā)的基礎上,加強與美國在激光技術領域的合作,同時不斷增加研發(fā)經費。 以色列早期研發(fā)的簡易激光武器 2021年1月,以色列國防部宣布,以色列在激光防空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突破。以色列國防研究與開發(fā)局聯合國內最大的兩家軍事公司,啟動3個高能激光武器項目測試。一是陸基集裝箱式激光武器項目。該系統(tǒng)用于補充“鐵穹”防御系統(tǒng)的攔截缺口,作為反導防空體系中最里層的防御系統(tǒng),負責攔截近距離發(fā)射的迫擊炮彈和近程火箭彈。二是車載激光武器項目。該系統(tǒng)用于保護作戰(zhàn)部隊免受火箭彈、火炮或反坦克制導武器的火力威脅,作為車載主動防護系統(tǒng)的補充,為受保護程度較低的部隊提供更高水平的防護。三是機載激光武器項目。該系統(tǒng)克服陸基激光武器系統(tǒng)的部分局限性,負責攔截云層上方的導彈,并在大范圍空域攔截無人機等目標。 作戰(zhàn)性能存在短板 針對“激光防空”方案,以色列國內存在不少質疑。以色列導彈防御組織創(chuàng)始人烏茲魯賓,在接受以色列《國防新聞》采訪時指出,激光武器在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。 首先,受限于大霧、雨雪等極端天氣影響,激光武器無法全天候作戰(zhàn)。激光武器系統(tǒng)屬于精密光學系統(tǒng),受大氣影響嚴重,如大氣對能量的吸收、大氣擾動引起的能量衰減、熱暈效應等。由于激光武器需要消耗大量電能,在能量儲存設備實現微型化之前,難以大規(guī)模應用。 其次,盡管使用激光打擊空中目標耗資較少,但研發(fā)和維護成本較高。從地面發(fā)射的激光更容易受天氣影響,因此最好的解決方案是通過搭載激光武器的無人機提高空中防御。如此一來,需要大量無人機保持空中飛行,成本同樣不低。 再次,激光武器的殺傷效率低。一般情況下,激光技術需要2秒至3秒摧毀一枚來襲火箭彈,但如果敵方每秒發(fā)射2枚至4枚火箭彈,則難以應付。 最后,激光武器的覆蓋范圍有限。隨著距離的增大,激光武器的威力會隨之減弱。在現有技術條件下,激光束的分散防御范圍僅為8公里至10公里。這意味著,激光武器仍然是一種區(qū)域性防御手段,要想擴大防御范圍,必須增加部署數量。 (來源:新華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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